用 户: 密 码: 注册用户
今天是:
021-62116500 62111009-8015
021-62117099 62118009-8015
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
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B
Tel:+86 21 62116500 ext.80
21
8A,Wanzhong Mansion,1303, West Yan'an Road,
Shanghai Xincheng Law Firm
021-62116500 62111009
021-62117099 62118009
传真:021-62110177

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
上海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

Tel:+86 21 62111009
Fax:+86 21 6211 0177
8A,WanzhongMansion,1303,
West Yan'an Road, Shanghai,China,200050
Shanghai Xincheng Law Firm
当前位置:首页 >> 离婚指南 >> 立案审理 >> 正文

公公与媳妇能否结婚?
转自:中国律师社区 时间:2008-4-1 13:49:47

 


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关于“公公与媳妇”“继母与儿子”等可否结婚问题的复函
[标注]
[章节]
湖南省院(53)行秘字第143号报告及江西省本年4月10日函悉。关于没有婚姻关系存在的“公公与媳妇”“继母与儿子”“叔母与侄”“子与父妾”“女婿与岳母”“养子与养母”“养女与养父”等可否结婚问题,经我们拟具初步意见,报请中央司法部以(53)司普民字12/989号函复同意。认为婚姻法对于这些人之间虽无禁止结婚的明文规定,为了照顾群众影响,以及防止群众思想不通,因而引起意外事件的发生,最好尽量说服他们不要结婚;但如双方态度异常坚决,经说服无效时,为免发生意外,当地政府也可斟酌具体情况适当处理(如劝令他们迁居等)。对于这些个别特殊问题,你院并嘱所属法院可多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加以具体处理。特别是要照顾群众的影响,一般不需作统一规定。
 

 


辩护律师,多年资深优秀检察官和上市公司法务,擅长刑事辩护和仲裁诉讼。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 021-62116500 62111009-8007 手机:13916263638 MSN:bianhu@hotmail.com bianhu@goodlawyer.cn www.bianhulawyer.com www.susong.com.cn


(编辑:离婚律师)
在线咨询】【律师聘请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关闭窗口
法律咨询 | 法律顾问 | 客服中心 | 会员注册 | 合作加盟 | 论坛 交友 | 博客 播客 | 各地分站 | 实用信息 | 电子杂志 | 网站律师 | 法律培训 | 支付中心

MSN & E-mail:xincheng@goodlawyer.cn lawyer@xinchenglawyer.com 联系信息:021-62116500 62111009 62117099 62118099 62111909-8015

离婚法律咨询 婚姻法律咨询 婚姻咨询 离婚咨询 上海婚姻法律咨询 上海离婚法律咨询 上海婚姻咨询 上海离婚咨询 夫妻财产分割咨询 子女抚养咨询

版权所有:金世永胜 法律支持:信诚律师 技术支持:金商网络 www.lihunlawyer.com 中国离婚律师网 总部地址: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

上海总站 各地分站北京 广东 浙江 江苏 重庆 山东 天津 四川 湖南 河南 福建 广西 山西 江西 更多